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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市場鷹架倒塌 中市府勒令停工依法開罰18萬元
發布單位: | 日期:2025-10-22 | 點閱次數:7
中央市場鷹架今(22)日下午因強風倒塌,造成多台汽機車受損,一位民眾肢體擦傷無大礙,現場已封路管制並加速清除倒塌物。台中市政府都發局獲報後立即到場查處,副市長黃國榮也到場關心,除當場勒令工地停工,針對承造人與監造人將依法個別開罰9萬元罰鍰;勞工局後續若查有違反職安法,將再裁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副市長黃國榮下午至現場關心表示,未來市府在後續拆除及搭設鷹架等工程上,會再與結構技師共同討論,要求廠商務必落實相關防護措施,確保鷹架不會再發生相同情況。
都發局表示,中央公有零售市場拆除工程領有拆除執照,拆除地上物為地上4樓地下1樓建築物,監造人目前已申報開工,進行拆除中。
都發局獲報鷹架倒塌事故後立即派員到場,通報主辦拆除機關經發局派員,通知委派臺中市結構工程技師公會許理事長和相關技師到現場協助釐清事故原因為何。
經現場初步勘查,發現鷹架上方是以鐵絲固定,下方則採部份壁拉桿固定,事故原因可能是因為近日強風,導致鷹架壁拉桿與固定鐵絲網有不當脫落情形,也因此導致鷹架在強風吹襲下,沒有拉力連結,造成整面鷹架倒塌,後續將依規查察釐清。
都發局已責成承造人先進行緊急搶災,對承、監造(拆)人依違反建築法第63條規定,未有維護安全、防範危險之適當設備或措施肇致鷹架倒塌並危害公共安全,依同法第58條及第89條規定各裁處新臺幣9萬元罰鍰並勒令停工。
勞檢處表示,經現場初步檢查,此案已依法勒令停工改善,如查有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將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後續將配合調查進度,就事業單位勞工安全管理及拆除作業安全維護部分,提供必要技術協助與輔導。
經發局說明,經現場與廠商會同勘查,確認倒塌鷹架僅屬部分結構,位於道路區域的部分將盡速清除,預計今晚19時前完成。目前現場包含都市發展局、廠商、結構技師及建築工地專案稽查人員等單位共同勘查,並針對建物最上層進一步確認狀況,建議廠商強化後續安全維護作業。
市府表示,消防局獲報後立即出動消防車6輛、救護車2輛、19名消防人員至現場救災並進行交通管制。警察局也啟動交通快打派遣警力趕赴現場,設置交通錐並實施交通疏導。因五權路北向車道受倒塌鷹架阻擋,故調撥南向車道(篤行路至中央街段),並封閉篤行路與福龍街口,減少車流匯入五權路,以利車流通行。
消防局補充,經清查事故共計造成停放路邊2輛汽車及2輛機車受損;另波及行進中1輛汽車及1輛機車,並造成1名民眾受傷。受傷民眾為男性機車騎士、27歲、肢體擦傷、意識清楚,由消防局救護車送醫治療。
(10/22*16)*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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