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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以上汽油車每2年須檢驗排氣!逾期檢驗最高恐挨罰1萬5千元
發布單位: | 日期:2026-02-02 | 點閱次數:10
為提升空氣品質及維護市民健康,汽油車排氣檢驗制度自112年7月1日上路 ,開汽油車的市民朋友要注意了!只要是出廠滿8年以上的汽油車,就必須每2年做一次排氣檢驗。
如果檢驗結果沒過關,則接著連續2年每年都需檢驗排氣,且連續2年都合格後,才可再回到2年驗一次的頻率。臺中市環保局也提醒,若超過期限沒驗,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將處500元到1萬5,000元不等的罰鍰,車主可別一不小心就被罰錢。
環保局說明,環境部已公告相關檢驗規定, 自115年1月1日開始,由地方環保局委託合格認證的汽車代檢廠來辦理驗排氣業務,且車主不用煩惱要不要驗排氣,只要在做車輛定期安全檢驗時,代檢廠的電腦系統就會自動判斷是否需要做排氣檢驗,車主只要依照行車執照原發照月份前後1個月內,到代檢廠一次完成就好,不用另外查資料,也不會多收費。
環保局也強調,透過落實汽車代檢廠的管理,不只可以確保檢驗結果公正、可信,也能讓整體服務更順暢。目前台中市通過認證的汽車代檢廠,無論設備、環境或專業人員,都符合中央規定,市府也會持續進行查核與輔導,讓制度順利銜接、檢驗品質不打折。
最後,環保局提醒,雖然汽油車不像柴油車會冒黑煙,但排放的一氧化碳、碳氫化合物等污染物,仍可能影響健康,尤其在高溫、日照強的情況下,更容易形成臭氧等二次污染。呼籲市民養成定期保養、按時檢驗的好習慣,並多搭乘大眾運輸、減少用車,一起為台中的空氣品質與市民健康盡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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