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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縣市學子搶報中市府主播營 新聞局長:從播新聞學會辨新聞

發布單位: | 日期:2026-07-08 | 點閱次數:6

台中市政府新聞局連續第三年舉辦「高中生主播體驗營」,自7月1日起展開五梯次的精采課程。今年150個名額開放報名不到3小時即額滿,更吸引南投、彰化、嘉義、雲林、苗栗及新竹等6個縣市高中生跨區參與,展現青年學子對新聞傳播及媒體實作的高度熱情。新聞局長欒治誼表示,面對現今生成式AI科技發達、訊息真假難辨的網路生態,期望透過主播體驗營及新聞實作,引導學生培養媒體識讀能力,不只學會如何播新聞,而是如何看新聞。

欒局長表示,新聞局舉辦「高中生主播體驗營」,就是希望讓學生有機會親身體驗新聞工作,希望在暑假期間引導學生探索職涯興趣,並培養口語表達、團隊合作與臨場應變等媒體從業基本素養,對未來職涯皆有助益,更重要的是在AI時代學會獨立思考與查證資訊,也期待未來有更多同學投入新聞傳播領域,為社會帶來更多真實、有價值的報導。

不少學員第一次走進專業攝影棚,戴上耳機、站上主播台,直呼「比想像中更有挑戰!」也有學生表示,原本以為主播只是坐在鏡頭前播報,實際體驗後才發現,每一則新聞背後都需要採訪、查證、撰稿、攝影及導播等團隊合作,不僅對新聞工作的專業有了更深刻的認識,也對未來升學及職涯方向更有想法。

今年度共培訓約150位學員,新聞局期盼每位完成培訓的小主播都能成為「媒體識讀種子」,回到校園與家庭後,主動提醒同學及家中年長親屬注意訊息查證的重要性,新聞局未來持續推動媒體識讀向下扎根,並結合校園講座,邀請學者與媒體實務工作者分享自媒體發展、假訊息操作等議題,從多元面向引導學生理解媒體、提升媒體判讀力。

此外,除主播實作課程外,活動也配合中央政策安排反黃牛及防詐宣導,新聞局特別提醒青年學子,切勿購買或販售非官方認證管道票券。依現行法規,黃牛票以「行為論」認定,不以是否成交為標準,只要在網路、私訊或社群平台刊登、兜售「加價轉售」票券訊息,即使未完成交易或自行使用票券,仍可能構成違法,即使僅加價1元,也已違反相關規定。

新聞局說明,相關違法行為將由各主管機關依法裁處,演唱會票券黃牛由新聞局、藝文票券由文化局、體育賽事票券由運動局依權責辦理,違者將處票面金額10倍至50倍罰鍰;若使用假資料或外掛程式搶票,更可能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新聞局呼籲,全民應拒絕黃牛、提高警覺,共同遏止不法風氣,讓藝文及運動活動回歸公平、安全的參與環境。

(7/8*12)*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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