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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非法爆竹不手軟! 中市消防局揭「五大爆竹煙火違規態樣」 呼籲大眾勿以身試法
發布單位: | 日期:2026-07-30 | 點閱次數:3
為守護廣大市民生命財產安全,台中市政府消防局近年針對「非法爆竹煙火」主動出擊。從跨年晚會、大型演唱會到宗教遶境,消防局均嚴密把關,宣示「違規一律重罰並逕予沒入」的零容忍態度,展現維護公共安全的堅定決心。因應執法力道加強,消防局對此特別整理出「五大常見爆竹煙火違規態樣」,嚴正告誡所有業者與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消防局表示,市府維護安全的決心完全反映在扎實的執法成效上。第一線同仁嚴格執法,績效有目共睹,近5年取締件數大幅飆升26倍,統計顯示:110年取締2件、111年5件、112年15件、113年32件,114年更達52件創歷年新高;今年(115年)截至6月底也已取締29件,這一連串數據說明市府嚴管絕非口號。
消防局指出,常見違規態樣中,「未依產品說明施放」包含未保持安全距離、未使用線香點燃等違規操作,依法可處3萬至15萬元罰鍰;「深夜違規亂放」於深夜凌晨00:00至06:00之間施放飛行或升空類煙火嚴重擾民,依法處3萬至15萬元罰鍰;「未經許可施放專業煙火」未經申請許可私下擅自施放,處3萬至15萬元罰鍰;「未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從事儲存、販賣或施放專業煙火未投保者,處6萬至30萬元罰鍰;最重罰項則是「未申請即運入專業煙火」,擅自運入指定地點依法可重處30萬至150萬元罰鍰。
消防局提醒,許多民眾或業者常因一時興致或心存僥倖而觸法,不僅破壞社區安寧與安全,更會讓荷包大失血。日前即有業者因屢罰不改,遭局方直接重罰100萬元,呼籲所有人切勿心存僥倖。
消防局強調,「安全」是歡慶唯一的路。未來將持續貫徹強力執法、絕不妥協的原則,也期盼市民朋友與在地業者共同遵守法規,攜手維護公共安全,打造讓人人都能安居樂業的平安台中。
(7/30*19)消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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