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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火還是撤退? 中市消防局公開「滅火武功秘笈」 傳授正確操作與逃生法則

發布單位: | 日期:2026-09-11 | 點閱次數:46

面對突發火災,究竟該先滅火還是立即逃生?日前台中市某大樓地下室發生火警,現場人員嘗試滅火時,不慎吸入濃煙導致身體不適,經送醫治療後已無大礙。台中市政府消防局提醒,平時多一分準備與防災觀念,危急時刻才能正確操作滅火工具,切實保護家園安全! 

消防局表示,常見的滅火器依據設計的不同,分別能撲滅三類火災:A類普通火災(紙張、木材家具)、B類油類火災(油鍋及汽油起火)及C類電氣火災(電器設備、延長線起火);適用的圖例標示在滅火器瓶身,使用時務必視火災類型選擇對應的滅火器。 

消防局指出,選購滅火器請認明具合格認可標示的產品,使用時請牢記口訣「拉、瞄、壓、掃」:「拉」開安全插梢、「瞄」準火源底部、「壓」下握把、左右「掃」射火源以撲滅。使用時務必站在火源上風處,與火點保持12公尺距離,切勿太靠近以免遭熱輻射燙傷或嗆傷。 

消防局說明,至於何時應嘗試滅火、什麼時候則應立即撤退?因各火場環境及個人救災技巧不盡相同,原則上火焰高度低於25公分可評估滅火,若火焰高度超過個人身高時,應優先選擇逃生;另外當火焰已引燃其他可燃物(如窗簾等)或已燒到天花板,請立刻逃生,千萬不可再嘗試滅火。 

消防局提醒,「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民眾滅火時身後務必留有安全的退路,必須背對出口或安全通道,確保萬一滅火失敗能隨時轉身逃生。冷靜判斷火勢並熟記滅火器操作步驟,才能為自己與家人打造最穩固的安全防線!

(9/11*19)消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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