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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依行政程序法辦理修正「移動污染源燃料成分管制標準」第2條、第3條及第4條之預告程序修正草案

發布單位: | 日期:2026-10-19 | 點閱次數:11

環境部依行政程序法辦理修正「移動污染源燃料成分管制標準」第2條、第3條及第4條之預告程序,修正草案相關內容詳如附件,修正內容摘要如下:

  1. 新增年平均值名詞定義。(修正條文第二條)
  2. 增訂一百十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之汽油成分標準。(修正條文第三條)
  3. 增訂一百十六年七月一日起施行之柴油成分標準。(修正條文第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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